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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报道和县法院今年首例拒执案
  发布时间:2018-10-11 10:27:15 打印 字号: | |

10月10日,《人民法院报》以“领到巨额执行款却拒付欠款——安徽和县一被告人犯拒执罪获刑一年半”为题深度报道了和县法院今年的首例拒执案。

正文如下:

在其他法院领取巨额执行款后,完全有能力支付欠款,李某不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反而远走新疆逃避执行。近日,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李某承包一项铺路工程时,让武某运送石料,一直没有支付石料款,只写下一纸欠条。2015年7月,和县法院判决李某给付武某欠款15.5万余元及利息。李某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武某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向执行法官和武某承诺,自己在外有未实现债权,等要到钱后就支付欠款。2016年3月,当执行法官准备将李某一辆正在使用的越野车予以扣押时,李某承诺以后每月5日支付1.5万元直至履行完毕,当场和武某达成和解。但李某在支付3万元后,更换手机号码,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查明,李某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有一起申请执行案件,并于2015年11月16日在该院领取了执行案款9.36万元,2016年2月17日又领取执行案款30万元。领到巨款之后,李某因欠他人巨额债务,不仅没有支付拖欠武某的12万余元,反而离家远走新疆。

2018年4月,和县公安局对李某上网追逃。同年5月,李某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对应支付武某的剩余执行案款12万余元仍未履行。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和县法院
责任编辑:陈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