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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督导组在安徽|花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35名被告人被控3项罪名
作者:花山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29 09:19:52 打印 字号: | |

423日上午,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何某某、符某某等35名被告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该案系省扫黑办、省公安厅、省高检挂牌督办案件,也是花山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理的首起涉黑案件。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2-3天。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何某某、符某某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纠集被告人孟某某、蒋某某、冯某等人,在马鞍山市若干个居民小区租住房屋组建多个犯罪家庭,通过违法犯罪手段逐步控制多名受害人,为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和扩大势力范围,被告人何某某、符某某及其团伙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敲抢劫、非法拘禁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何某某、符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孟某某、蒋某某、冯某为积极参加者,蒲某某、田某某等多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职责分工明确,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开始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示证,法庭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设置了证据展示系统,将证据清晰地展现在被告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面前,使得举证更加直观,质证更加明确,有效提高了庭审的效果。被告人贺某身患传染病,法庭专门设置了隔离室,让其在隔离室通过视频进行现场举证、质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解、辩护权利。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以及被告人家属等200余人参加旁听。

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办理好这起专案,不仅具有非常重大的法律意义,而且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义。花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案,迅速组织制订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努力确保将这起涉黑案件办成铁案。由于被告人何某某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的社会影响重大,且被告人人数众多,为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确保案件各个审判环节有效衔接以及顺利推进,在该案起诉至法院之前,花山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便已安排专人拟定预案,针对庭前准备、庭审保障、警务安全、司法宣传等工作,列明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并将预案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做到各司其职、专人专责。

扫黑除恶工作是目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审理黑社会案件又是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花山区人民法院作为2018年敲响全市审判扫黑除恶案件第一锤的法院,将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严、更细、更实的标准,将涉黑专案办成经得起历史、实践、法律检验的铁案,办成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的精品案,用扫黑除恶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陈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