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部署“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万新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会议强调,针对当前涉黑涉恶案件新形势、新动向,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把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借力“江淮风暴”形成的有力执行环境,全面启动对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案件集中执行,以“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为宗旨,加大违法所得追究和财产刑适用力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奋力谱写美好马鞍山新时代、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