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腔热血践行司法为民
两袖清风书写公平正义
刘明荣,女,197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马鞍山花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团队负责人。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民事审判岗位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民二庭副庭长、速裁审判团队负责人,多次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作为一名法官,刘明荣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跟新时代发展步伐。在承办每一起案件中,均审慎思考,充分考虑双方利益。自2017年3月被任命为速裁审判团队负责人以来,带领几名年轻干警,大胆摸索,求真务实,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方式,亲自带领青年法官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调解工作。各类案件的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年多以来,她个人共办理民商事案件500多件,无改判、发回、涉诉信访案件。
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作为团队负责人,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审判、带队伍。对于年轻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她手把手指导做好案件审理环节中的工作。一年多来,速裁审判团队办理案件2854 件,是全院办案最多的团队,团队成员司法能力有大幅提升,几名青年法官办案数量均居全院首位。
该同志在民二庭工作期间,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历年来办案数均居所在全庭第一,在法院系统也名列前茅。她在业务上始终坚持精益求精,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上诉案件只有一件发回重审,少数的改判案件经院审判委员会听证后无一件定为瑕疵案件。
锐意进取,敢于创新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刘明荣平时比较注重自身道德品质的修养,兢兢业业、谦虚谨慎,尊重领导、诚恳待人,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对领导交办的任务,从不推诿、敷衍,总是尽责尽力完成。
在廉洁自律方面,该同志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中央、最高院及相关部门制定颁布的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未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