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和县法院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快速行动,取得一定效果。为将此项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段时间以来,和县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连日来通过摸排发现了一批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
一是逐案排查梳理。对近年来受理的群体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等进行认真的排查梳理,并对涉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研判。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涉黑涉恶案件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是认真串并分析。按照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逐案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就类似案件、重点罪犯及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串并分析,并从犯罪行为、人员关系、发案经过等方面查找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做到深挖线索,不遗漏任何涉黑涉恶线索,切实做到线索排摸依法准确有效。
三是加强外部联动。强化和公安、检察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进行逐案核查,以进一步排查关联,深挖线索,决不能因排查不到位、范围不全面等方面的原因遗漏任何线索,做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
四是加强内部协作。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定期召开线索摸排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将线索摸排登记表发至相关部门,加强对九类刑事案件涉黑恶线索摸排和对涉“套路贷”民事、执行案件的线索摸排,一旦发现线索及时移送院扫黑办,院扫黑办派专人逐案登记,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五是发动群众力量。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设置咨询台等方式解疑答惑以及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放置举报箱,畅通信息渠道,引导动员群众检举、揭发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