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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法院三项举措推进涉疫情刑事案件审判工作
作者:和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2-27 08:15:08 打印 字号: |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和县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决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到阻碍。特别是针对涉疫情刑事案件,通过采取三项举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有序。

一是成立专业团队,加强线上学习。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通过视频和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会商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沟通,统一证明标准,确保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同时,针对该类案件相关证据专业性较强的情况,加强与工商、疾控、医疗等机构联系沟通,积极听取专业意见,确保全面准确掌握案情,稳妥高效审理案件。

三是选取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安排专人收集和选取涉疫情典型案例,线上通过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方式,线下通过在外执勤干警向群众面对面宣传等方式,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营造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浓厚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陈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