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为民 > 预决算公开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03 09:13:25 打印 字号: | |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

 

 

 

 

 

 

 

 

2020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支总表

7.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总表

8.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总表

9.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省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三)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四)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五)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地方立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九)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十)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机关,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单位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在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队伍上展现新作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五个纯粹”。强化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拓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按照增强“八个本领”要求,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新发展。

(二)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展现新作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聚焦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战略目标,围绕新时代全市工作总体思路,增强工作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依法审理涉及企业破产、房地产、金融借贷等纠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保障。妥善化解涉及农村“三权”分置、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等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服务保障生态强市建设。

(三)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展现新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马鞍山建设。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充分发挥刑罚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惩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四)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展现新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以高水平、高质量的司法产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妥善审理涉及老幼妇孺、在校学生、留守人员等特定群体的案件,加大涉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审执力度,让人民更有安全感、获得感。依法妥善化解我市扶贫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马鞍山经验”,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部署,全力攻克执行难“最后一公里”。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68.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1102.98 

二、外交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26.84

3326.84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42

265.42





九、卫生健康支出

146.64

146.64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29.95

229.9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小计

3968.85 

本年支出小计

3968.85

3968.85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总计

3968.85 

支出总计

3968.85 

3968.85 



 

 

 

 

部门公开表2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326.84

2559.78

767.06

 20405

  法院

3326.84

2559.78

767.06

2040501

行政运行 

 3254.04

2559.78

 694.26

2040503

   机关服务

 72.80


72.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42

265.4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2.85

262.8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7.33

67.3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5.52

195.52


20811

  残疾人事业

2.57

2.57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57

2.5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6.64

146.6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6.64

146.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6.64

146.6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9.95

229.9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9.95

229.9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9.95

229.95


合计

 3968.85

 3201.79

 767.06

 

 

部门公开表3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861.27

    30101

  基本工资

577.31

    30102

  津贴补贴

1,247.55

    30103

  奖金

48.1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95.52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6.64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84

    30113

  住房公积金

229.95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09.3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1.46

    30205

  水费

2.53

    30206

  电费

49.87

    30213

  维修()

6.00

    30215

  会议费

3.00

    30216

  培训费

14.66

    30217

  公务接待费

7.50

    30228

  工会经费

16.71

    30229

  福利费

0.5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5.6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06

    30301

  离休费

38.92

    30302

  退休费

28.41

    30305

  生活补助

0.96

    30309

  奖励金

0.77

合计

             3201.79

 

部门公开表4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5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6

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68.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26.84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42



九、卫生健康支出

146.64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29.9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小计

 3968.85

本年支出小计

 3968.85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


其他


其他






收入总计

3968.85 

支出总计

3968.85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326.84


3326.84





 20405

  法院

3326.84


3326.84





2040501

行政运行 

 3254.04


3254.04 3254.04





2040503

   机关服务

 72.80


 72.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42


265.4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2.85


262.8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7.33


67.3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5.52


195.52





20811

    残疾人事业

2.57


2.57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57


2.5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6.64


146.6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6.64


146.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6.64


146.6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9.95


229.9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9.95


229.9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9.95


229.95





合计


3968.85


3968.85





                                                                                                             部门公开表


 

部门公开表8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326.84

2559.78

767.06

 20405

  法院

3326.84

2559.78

767.06

2040501

行政运行 

 3326.84

2559.78

 694.26

2040503

   机关服务

 72.80


72.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42

265.4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2.85

262.8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7.33

67.3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5.52

195.52


20811

  残疾人事业

2.57

2.57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57

2.5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6.64

146.6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6.64

146.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6.64

146.6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9.95

229.9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9.95

229.9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9.95

229.95


合计

3,968.85

3,201.79

767.06







 

 

部门公开表9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72.80 

     72.80 





市中级人民法院

72.80

72.80





法院物业管理费

72.80

72.80





物业管理

72.80

72.80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方式

购买时间

合计

一般公共
  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法院物业管理费



72.80 

72.80 





物业管理

政府采购


72.80

72.80










































 

部门公开表10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968.8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8.85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68.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3326.84万元,占83.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2万元,占6.69%;卫生健康支出146.64万元,占3.70%;住房保障支出229.95万元,占5.79%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8.85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157.69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和工资福利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326.84万元,占83.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2万元,占6.69%;卫生健康支出146.64万元,占3.70%;住房保障支出229.95万元,占5.7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3326.8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97.54万元,增长42.8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和工资福利的增长。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72.80万元,与2019年预算保持一致,原因主要是未发生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67.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1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和工资福利的增长。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195.5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95万元,下降10.09%下降原因主要是相关政策的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2.5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15%下降原因主要是相关政策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机关事业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146.6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16万元,增长12.3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和基数的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229.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42万元,增长8.2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和工资的增长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1.7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86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1.46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0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3968.85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326.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95万元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预算3968.8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9年预算增加157.69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和工资福利的增长。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3968.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7.69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和工资福利的增长。其中,基本支出3201.79万元,占80.67%,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67.06万元,占19.33%,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案件审判执行项目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2007年4月1日国务院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收入全部上缴财政,法院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行核拨,诉讼费收入与法院办案经费保障彻底脱钩,实行“完全预算化”管理。坚决分类核定人员、行政运行及业务经费,对人员经费要按照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国家规定的人民法院聘用和临时用工人员政策据实核拨,对于行政经费,要按标准给予保障;对法院信息化建设、装备购置等经费,实行专项核定,使财政对法院经费的核定切实符合需求的实际。以办案成本核算为依据,重点保障办案经费支出。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为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全省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因而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案件审判费用项目经费。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财政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财行〔2005〕11号);国务院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关于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3)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年度预算安排。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绩效目标和指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案件审判执行项目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排序号

1

主管部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负责人

陈杨

项目申报人

徐睿

项目属性

固定项目

项目期(年)

1

项目类别

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概述

根据财政部、最高法财行〔2001〕276号文件规定的人民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结合2018年我院办案工作的需要,编制本项目。本项目主要是解决法官办案过程中的各项支出。

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财政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财行〔2005〕11号);国务院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关于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项目分年度资金需求

总需求

2020

2021

2022

1,247.40

338.00

454.70

454.70

项目年度资金
  测算明细情况

(1)办公费46万,法律文书的印刷,及办公耗材,专用资料费,法律文书的邮寄送达等
 
  (2)差旅费160万,用于法院干警出差的差旅费
 
  (3)培训费42万,用于法院专业培训

(4)被装购置费30万,用于购买院干警的制服
 
  (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万,法制文化宣传费用,广告制作等其他费用
 
  (6)救济费10万,用于司法救助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年度资金总额:

338.00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338.00

  其他 资金


其他资金



  体
  目
  标

中期目标

年度目标

能保证法院办案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能保证法院办案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

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

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

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

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




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

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

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

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

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

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

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

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

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

 

2.法院机关工作经费项目及电子政务运维资金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省财政厅、省高院、省编办《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为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圆满完成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庭、调解及案件执行等的行政工作需要,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财政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财行〔2005〕11号);国务院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关于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3)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年度预算安排。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绩效目标和指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圆满完成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 保证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庭、调解及案件执行等的行政需要,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院机关工作经费项目及电子政务运维资金项目

项目排序号

2

主管部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负责人

陈扬

项目申报人

徐睿

项目属性

固定项目

项目期(年)

1

项目类别

机构运转类

项目概述

根据省财政厅、省高院、省编办《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为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圆满完成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 保证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庭、调解及案件执行等的行政工作需要,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

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财政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财行〔2005〕11号);国务院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关于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项目分年度资金需求

总需求

2020

2021

2022

699.78

233.26

233.26

233.26

项目年度资金
  测算明细情况

(1)办公费6万,法院购买法律书籍
 
  (2)电费64万,用于支付公共法庭电费不足的部分
 
  (3)邮电费101.26万,信息办审核的信息化资产运维费用
 
  (4)租赁费22万,用于法院租赁刑场及信访中心等活动费用
 
  (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万,人大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活动费用、党建及老干部活动等法院文体活动费用,及法院其他重要活动的其他支出。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年度资金总额:

233.26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233.2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体
  目
  标

中期目标

年度目标


圆满完成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 保证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庭、调解及案件执行等的行政需要,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

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

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

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

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




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

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

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

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

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

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

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

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

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












 

3.“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省财政厅、省高院、省编办《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为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圆满完成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庭、调解及案件执行等的行政工作需要,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财政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财行〔2005〕11号);国务院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关于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3)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年度预算安排。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绩效目标和指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保证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庭、调解、送达及案件执行等的辅助需要,基本满足案件审判所必须的信息化资产及专项设备的运行维护,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0 年度)项目名称审判辅助服务项目项目排序号3主管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项目负责人陈扬项目申报人徐睿项目属性新增项目项目期(年)1项目类别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概述 根据省财政厅、省高院、省编办《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为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圆满完成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编制本项目。本项目在法院是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前提下是市级财政支出责任、难以交由市场来办。项目与法院审判职能密切相关,属于法院支出的责任。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财政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财行〔2005〕11号);国务院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关于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项目分年度资金需求总需求2020年2021年2022年369 123.00123.00 123.00 项目年度资金     测算明细情况(1)办公费 30万,报刊订阅,辅助办案的办公耗材,专用资料的印刷等          (2)劳务费43万,司法鉴定费,保外就医专家聘请;外请医护死刑注射人员注射劳务费和武警、公安执勤费用,聘请专家讲课费用,其他外单位个人付出的劳务费等          (3)委托业务费40万,用于档案扫描外包及单位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所需要的费用          (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用于信访及绿植保养及消防等费用,专用的的系统,及与高院系统对接方面其他支出项目资金     (万元)中期资金总额:年度资金总额:123.00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123.00其他  资金 其他资金 总     体     目     标中期目标年度目标保证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庭、调解、送达及案件执行等的辅助需要,基本满足案件审判所必须的信息化资产及专项设备的运行维护,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保证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庭、调解、送达及案件执行等的辅助需要,基本满足案件审判所必须的信息化资产及专项设备的运行维护,缓解目前案多人少的压力绩     效     指     标一级     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标准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标准产     出     指     标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结案率复核指数0.85以上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在省院考核2.6分以上   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一审服判率息诉率82%以上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平均审理时间指数0.6以上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效     益     指     标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案件“三评查”评分85分以上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以下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涉诉信访工作年底考核90分以上

 

 

 

 

 

 

 

 

 

 

(二)机关运行经费。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1.46万元,比2019年减少42.79万元,下降13.62%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3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69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