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揭晓,马鞍山法院再获佳绩,共4篇论文获奖,其中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位于全省法院前列。
二等奖
1.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初心探究:社会组织诉讼异化之规制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红娟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蔡 超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明君
三等奖
2.解构与续造: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功能回归——以G省174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为样本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李 虹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曹 彬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困境审视与标准重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389份民事判决书为分析样本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杜 瑾
优秀奖
4.繁简分流改革下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常态化现象的理性反思与路径优化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真真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 曼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 艳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的一贯宗旨,紧紧围绕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新常态下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系统地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深入扎实开展学术研究,形成了一批有见解、有思路、有价值、有份量的学术研究成果,为审判工作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学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