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召唤巾帼,奋斗成就梦想
3月10日,首个“女法官国际日”
致敬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默默奉献的女法官们!
断是非、量刑罚,
也调和邻里桑麻;
会法意、明初心,
要守望世间繁华
赵辉,立案二庭三级高级法官,于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分配至原金家庄区人民法院,2008选调至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上,她兢兢业业,尽职尽责,连续多年办案数居全院前列,曾获全市优秀公务员、市三八红旗手、院调解能手等荣誉。作风上,她自尊自爱,自谨自省,保持一名法官应有的清正廉洁。生活中,她积极主动与青年干警交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与楷模!
吴静旻,立案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参加司法工作三十余年,从事过多年刑事、民事审判工作。近年来,年平均办案量达150余件,先后获得过省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等各项荣誉。她时刻将责任与公正担在肩头,以天平衡量人生价值,一身正气,将公平和公正彰显在裁决,胸怀百姓,甘作幸福安宁的青松磐岩!
花卉,行政与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在法院工作三十年,从书记员到四级高级法官,从民事法官到立案信访窗口,到行政审判岗位。沉默的审判台,沉浸了从青春到成熟的光荫。曾获三等功、全省调解能手、优秀公务员等荣誉。有获得成绩和赞誉时的满足,也有逆境中的徘徊寥落。是因为法官的担当,是为人女为人母的责任,更是内心那份一灯之明传万灯燃的情怀。人平不语,水平不流,持心如衡,以理为平,就是女法官的坚持。
女神驾到
赵丽萍,中共党员,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在法院民事审判岗位和刑事审判岗位工作多年。先后荣获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马鞍山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马鞍山市直机关“十佳青年”,马鞍山市优秀公务员,马鞍山市巾帼建功标兵、马鞍山市三八红旗手、马鞍山市禁毒先进个人,马鞍山市法院个人三等功,马鞍山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她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价值基准,将义务与责任牢记在脑中,将公平与法治镌刻于在民心。
郝静静,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近年来,获得全市法院个人嘉奖、优秀信息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连续多年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2020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工作者。她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勤奋的学习、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3.10
王红伟,女,中共党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岗位标兵,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多次荣获个人嘉奖等。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秉持“难事必作于易,大事必作于细”的人生格言,以真挚饱满的工作热情、勤勉忘我的工作状态和知重负重的担当精神为法院工作作出贡献。
方芳,民事审判第三庭一级法官。200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职务。2013年底选调至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与民事审判工作结缘十余年,工作勤勉敬业,对法院审判工作高度负责。她审理案件数千件,平均审理期限43天,各项办案指标均名列前茅,曾获县十佳政法干警、市三等功等荣誉。她为人正派,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忠实履行法官的职责,作风严谨、廉洁自爱,关心同志,她是正义桂冠上最美的花!
绽放最美芳华
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有着很多优秀的女法官,她们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是巾帼审判的建设者,是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是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向女法官们看齐,为女法官们点赞!
她们的梦绽放在三尺法台,
她们的梦绽放在江东河畔。
她们的心写满了煌煌家国,
她们的心写满了苍生天下。
为了这一枚法徽啊,
奉献无悔的青春年华。
看天大地大,
守天平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