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青年干警队伍建设,探索青年干警培养新机制,6月1日上午,市中院举行青年干警导师制启动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锐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猛生,党组成员、副院长方龙彪,审委会专职委员钟源、结对师生干警参加活动。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胜主持。
仪式中,刘猛生副院长宣读了首批青年干警导师制结对名单,高锐院长依次向首批导师颁发聘书。随后,13对结对师生干警签订一对一指导协议。师生代表方芳、余赣分别上台作表态发言。高锐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青年干警导师制启动的重要意义和里程碑作用,并从师生不同角度分别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会议强调
新任导师要发挥头雁效应,主动担当作为。一是学高为师,要做学员干警业务上的领头人。要加强帮助指导,对青年学员不吝赐教,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倾囊相授,提高青年学员的综合素养。二是身正为范,要做学员干警成长中的引路人。要以良好的干部素养和言行举止引导青年干警立德树人、崇德尚简、明纪释法,帮助青年干警在成长中纠偏止错、把握人生方向。三是亦师亦友,要做学员干警生活里的知心人。要主动走近青年干警,让青年干警感受到关爱就在身边、关怀就在眼前;也要教学相长,在工作中师生共同进步,结下“师徒情谊”。
会议要求
会议要求,青年学员干警要珍惜学习机会,在实践中“接地气”,褪去“书卷气”。一要坚定信念,树立理想。要在师徒结对中,注重学习导师对理想信念的坚定、对法律的敬仰和对使命的担当。二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要主动承担工作中的重担,激发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超越前人的雄心壮志,勇当新时代司法审判的创新实践者。三要廉洁从政,当好表率。要做到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纪党规和机关各项制度入脑入心,遵守审判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依规用权,公正廉洁司法。
会议指出
会议指出,首批结对师生干警要师徒同心、凝心聚力,将青年导师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承下去,在不久的将来也能够担负起薪火相传、推动法院事业科学发展的重任,为推动全市的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献礼二十大。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导师制度是院机关《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实施意见》中的一项重要工程。主要实行“分类导师制度”,结合不同的工作职责,为各类青年干警量身定制培养内容。从法律院校进院、缺乏社会工作经验的新进公务员,首先安排到窗口部门、综合部门进行为期2-3年培养锻炼,选定新任公务员导师,形成结对指导关系,在坚定信仰、遵章守纪、提升能力等方面全方位传帮带;达到法官助理任命条件,被分配至审判业务部门的法官助理,选定新任法官助理导师,形成结对指导关系,在审判辅助、协助办案等方面全方位传帮带;经法官遴选被任命的新任员额法官,选定初任员额法官导师,形成结对指导关系,在审判实务、庭审经验等方面全方位传帮带。通过实行为期1年的导师制培养,提高各类青年干警的政治觉悟、业务技能、职业素养和廉政意识,为青年干警成才把好方向,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