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推荐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皖高法明传〔2022〕243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先进个人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一、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先进个人(2个)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副庭长 金磊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三级法官助理 侯奎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公示监督电话:0555-2370106。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