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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推进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08:29:49 打印 字号: | |

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推进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DL202211158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推进数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5万元/年

最高限价:5万元/年

采购需求: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推进数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 年;合同采用“1+1+1”模式,每年一签,采购人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所采购服务为信息化应用推进数据服务。若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

2.1.2 供应商对此存在质疑的,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质疑与投诉”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代理机构处获取谈判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1 日至2022年11月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3.方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将获取谈判文件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2173954985@qq.com)且与蒋工联系以获取谈判文件或到现场报名且获取谈判文件,联系人及电话:蒋子涵 0555-2376008。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色扫描件;(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电子邮箱等;

注: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月2915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9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马鞍山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网(http://masjc.com/)、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maszy.chinacourt.gov.cn/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等,供应商不得派代表前往谈判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二轮报价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二轮报价单一份(如有分包,则分包提供)

3.2收件地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收件人:蒋子涵;联系电话:0555-2376008

3.3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二次报价单需按谈判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3.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按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东路222号    

联系人: 刘仁宇                        

联系方式:0555-237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八层

联系方式:0555-237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子涵 、高邦衡               

电   话:0555-2376008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