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12月15日,《马鞍山日报》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中以“诉源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题报道了法院发挥治理效能作用情况,市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陈苗苗接受采访并谈心得体会。
原文如下
诉源治理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人民法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针对物业服务等多发性群体纠纷,马鞍山法院着力推广“类型化示范判决+调解”解纷模式,选取个案先行示范裁判,判决一案、引导一片。各县区法院结合当地情况,多样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如含山县法院密切与综治中心对接,先行调解;和县法院结合“和”文化,邀请社会贤达参与调解,形成“法官工作室”“小巷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工作;当涂县法院建成“周冰一工作室”,打造“七房村无讼社区”。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聚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着力巩固提升审判质效。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30486件,同比增长16.38%,增幅回落12个百分点;一审民事新收案件29951件,同比增长16.79%,诉前调解案件33354件,占一审民事立案比重为111.36%;诉前调解成功数28703件,成功率86.06%。
“下一步,马鞍山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着力增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工作成效,推动完善多元共治体系,持续做实诉前调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陈苗苗表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法官,她将坚守为民司法初心,强化诉源治理意识,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化解矛盾,依法公正处理各类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