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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马鞍山法院1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3-04-07 08:15: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为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全省法院司法警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通报表扬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马鞍山法院1个集体、3名个人获表彰。其中,花山区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马鞍山中院法警支队司法警察秦原,博望区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副主任张立,当涂县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江鹏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称号。



花山区法院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花山区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以保障安全为重心,以消除隐患为重点,切实做好安全检查、机关保卫,押解看管、执行攻坚、司法送达、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近三年,共押解看管被告人2518人次,参加执行行动1030次,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48人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办案场所秩序300余次,送达法律文书15000余份,从未发生过任何警务安全责任事故。同时通过创新安保巡查“清场”制度、提高安检智能化服务水平、推进监控可视化等举措努力实现队伍建设实战化、警务保障科技化、服务群众便捷化,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


马鞍山中院 秦原



秦原,现任马鞍山中院法警支队四级警长,自进入法警支队工作以来参与各类庭审保障400余起,其中刑事庭审保障330余起,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突发情况68起,执行特殊勤务4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参与研究制定中央扫黑督导组重点关注、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杨某涉黑案等一批重大影响案件审理警务保障方案,并全程参与警务保障任务。疫情防控期间,挺身而出下沉社区参加志愿防控25天,带领县、区法院法警进驻市看守所封闭隔离16天,统筹、协调全市法院刑事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因表现突出,获得2022年度全市法院岗位标兵等多项荣誉。此外,秦原还兼任院团支部书记,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生力军作用,带领团支部荣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市直机关“五星团支部”等荣誉。


博望区法院 张立



张立,现任博望区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副主任。张立始终奋战在警务工作的一线,带领法警队认真履行警务安保、综合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多次有效处置突发情况,2022年5月,在一起刑事案件庭审中,被告人的近亲属因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张立及时发现异常、积极施救,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安抚情绪。2022年10月,在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中,被告突然奔向二楼的窗户处,审判法庭巡逻法警飞奔到该当事人身边进行有效控制,及时化解了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期间,张立在全力保障院内安全的同时,积极参与志愿防疫,连续两个月未休息。因表现优异,获得全市法院岗位标兵等荣誉。


当涂县法院 江鹏


江鹏,现任当涂县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四级警长,曾在第一届全国司法警察大比武获得优异成绩。江鹏时刻牢记司法警察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时,他连续四天押解、值守主要被告人;凌晨集中执行时,他披星戴月冲在一线;安保执勤时,他面对利器威胁毫不退缩。2018年,江鹏无畏制服一名持利器欲伤害亲属的男子,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避免出现伤亡事故,并因此受到个人嘉奖。2019年,在一起聚众哄闹法庭的事件中,江鹏及时处置捍卫法庭尊严,其本人因此受伤住院治疗。他在雪灾清障的凛凛寒风中挥汗如雨,在抗洪抢险的炎炎烈日下勇守堤坝,在新冠疫情的艰难险重里给隔离区的群众和病患送去温暖。工作十余年间一直严守司法警察纪律,保持优良工作作风,未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或激化矛盾的情况。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