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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09:27:00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编号:MANSS-2023-001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审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众新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中标(成交)价:4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其它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报价表;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报价表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邢来金(组长)、芮元峰、徐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3栋701室招标部联系电话:1395623118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东路222号

联系方式:0555-23700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3栋701室            

联系方式:1395623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谢元胤

电   话:0555-2370074、13956231186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