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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集体+3名个人!马鞍山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3-05-18 08:35: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高院发文通报表扬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马鞍山法院2个集体、3名干警“榜上有名”。其中,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花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马鞍山中院行政审判庭焦明君,当涂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章遵忠,含山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司晓杭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马鞍山中院行政审判庭



马鞍山中院行政庭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全面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先进集体5次、全市法院集体嘉奖2次、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人次,行政审判工作持续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五年来,全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754件,法官人均结案数584.67件。在涉及沿江环境整治、宁马城际铁路建设等城建领域,认真研究沿江环境集中整治成诉原因及对策,及时向党委报告,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与市政府联合印发《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多元化解决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合作。连续五年发布行政诉讼案件白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依法行政建议,多次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花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花山区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注重抓实事、重效率,抓规范、重细节,长期坚持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通过定期开展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座谈等方式延伸审判、服务大局,近年来案件发回、改判率逐年下降,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得到相关部门的广泛认同。2018年以来,共审理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2200余件,其中行政类案件近700件。2022年度结案率高达99%以上。


马鞍山中院 焦明君



焦明君,现任马鞍山中院行政庭副庭长,从事行政审判工作8年,作为首批员额法官,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近800件,主审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连续四年获评安徽省典型案例。调研能力佳,撰写20余篇学术论文、案例、文书分别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全国一、二、三等奖,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论文二、三等奖,全国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优秀案例等奖项。多次应邀前往政府机关、高校进行行政法授课,对全市依法行政起到良好推进作用。


当涂县法院 章遵忠



章遵忠,现任当涂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自2020年担任当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以来,共承办各类案件482件,其中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68件,所办案件质量好、效率高,是公认的“办案标兵”。通过制发司法建议19份、组织庭审观摩、参加座谈会等方式,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帮助解决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曾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当涂县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次,且多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含山县法院 司晓杭



司晓杭,现任含山县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抓好团队队伍建设,较好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对区域内有影响的行政协议、涉诉信访等案件进行有效处理和化解,三年来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18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580件,结案568件。2019年1月、2020年1月连续两年荣获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5月荣获全县党史知识竞赛三等奖,2022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法院工作三十年天平奖章,2023年1月荣获全市法院岗位标兵、先进个人,以工作赢得尊重和肯定。


马鞍山法院将以激励为新的起点,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平安马鞍山、法治马鞍山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