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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法院:念好“四字诀” 助力“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3-05-26 08:13:36 打印 字号: | |

5月24日,《马鞍山日报》第五版以《加大“打”击力度,多元化“解”矛盾,提“升”服务质效,强化多维“宣”传——马鞍山法院:念好“四字诀” 助力“双提升”》为题,报道市中院围绕“打”“解”“服”“宣”四方面做出2023年度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双提升”工作部署。



远赴千里之外的河南省镇平县开展异地执行,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历经13天,成功追回近30台大型设备,价值1300万余元;


开展“亮警灯”巡逻活动,每晚7时至10时,和县法院法警在开展流动式巡逻的同时,还进行问卷调查,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组建“1+2+2”诉前调解中心,在登记立案前进行初步甄别案件,快速导入调解程序,当涂县法院摸索出“五当”工作法,降低解纷成本,提高解纷效率。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马鞍山法院在群众“最急”上动真格、在群众“最难”上下真功、在群众“最愁”上用真心、在群众“最盼”上见真情,用责任和担当,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司法承诺。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日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2023年度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打”“解”“服”“宣”四方面做出部署,推动全市法院努力做到目光所至看到问题、耳听范围想到问题、所思所想直面问题、所作所为解决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在“打”上精准发力 加大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不仅关乎着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日前,花山区法院判决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非法药物予以没收;禁止被告人杨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活动。


原来,2022年5月至8月,被告人杨某在其经营日用品店期间,遇陌生男子上门推销“美国**”“黄金**”、“日本**”等保健品。该男子留下20盒保健品并让杨某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杨某共销售上述保健品11盒,销售金额1290元。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后,对杨某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测,上述保健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为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物质。花山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领域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马鞍山法院还将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深入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活动,遏制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此外,马鞍山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警灯亮起来,治安好起来,责任担起来,民心暖起来。”从今年4月份起,每晚7时至10时,和县法院组织法警再次开展“亮警灯”巡逻活动,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和车辆进行盘查,遇到报警和群众求助时立即停车,妥善快速处置。同时,在巡逻时,法警还进行相关法治宣传和问卷调查,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和县法院


加大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马鞍山法院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领域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减少案件发案率,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解”上精准发力 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马鞍山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多元化解“马鞍山经验”成为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走向全国后,马鞍山法院没有躺在功劳 簿上吃老本,而是不断擦亮这块金字招牌。


 “调解员说的占理,签了调解协议,咱们尽早两清吧。”日前,在雨山法院调解室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雨山法院


不用上法庭,矛盾就能快速化解,还省去了诉讼费用,纠纷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在雨山法院已经成为常态。建立完善工作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等机制,雨山法院还积极探索民商事9类案件调解前置试点,实现纠纷化解网络全面覆盖、具体案件繁简分流有序、信息技术助力支撑的多元解纷体系。此外,该院还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依托综治办、村委(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等,推动法院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马鞍山法院推动在交通、消费、劳动、婚姻家庭、物业等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进“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工作,积极探索合同、婚姻纠纷等九类案件调解前置试点,鼓励和引导群众选择灵活便捷、费用低廉、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此外,马鞍山法院还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深化拓展“法官便民联系点”工作,促进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


当涂法院


以调解的加速度,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当涂法院组建“1+2+2”诉前调解工作室,按照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诉前调解力量,摸索“五当”工作法,对简单案件尽量做到“当日通知当事人,当场征求调解意愿、当日安排调解、当日送达法律文书,并尽可能当场履行完毕”。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拓展调解职能,加大与县人社局、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力度,强化诉非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努力从源头化解矛盾。


在“服”上精准发力 提升群众服务质效


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想了解一下案件进展情况,想咨询一下开庭时间……如今,在马鞍山,您只要拨打“12368”就可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为提升诉讼服务品质、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今年4月,马鞍山中院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热线运行机制建设,通过制定接线流程规范、推进全面细致登记、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分类处理、衔接诉源治理、形成闭环管理等多项举措优化升级,依托审判管理与服务平台12368语音服务系统,实现统一入口、集约管理、数据共享“一号通办”,完善咨询、查询、联系、预约、投诉建议等“一条龙”诉讼服务。


厚植司法为民情怀,真切回应群众需求。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目标,含山县法院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着力打造集立案、审判、司法鉴定、信访接待、执行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集约化”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前工作人员正在为办事群众答疑解惑,大厅两旁,自主诉讼系统、便民复印、智能材料存取柜、自助终端系统等硬件设备一应俱全,让办事群众感受温情服务的同时,也对整个案件办理的流程一目了然。


博望法院


“叮铃铃……”日前,申请执行人孔某给博望法院执行“110”电话打来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黄某名下的重型牵引车。接到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反应,一边联系承办法官核实信息,一边协调派车出警。驱车40公里赶到现场后,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的重型牵引车依法扣押。


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人民法院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的重要环节,马鞍山法院设立执行“110”为民服务不停歇。


在“宣”上精准发力 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为提高在校大学生法治思维和自我保护、防范能力,5月11日,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30余名学生走进花山法院,通过“旁听庭审+实地参观”的形式,沉浸式体验法院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庄严。


花山法院

含山法院


以法育人,润物无声。青少年普法教育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广泛宣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18日上午,马鞍山中院组织干警前往春晖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活动。


市中院


普法宣传教育是人民法院的应尽职责,以案释法是人民法院的资源优势。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马鞍山法院突出重点不断加大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力度,发布民间借贷、工伤认定、开设赌场等方面的民事、刑事案例,持续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接下来,马鞍山将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典型案例定期发布、重大案件庭审直播等制度,加大公开开庭、巡回审判等力度,提升司法透明度,减少当事人误解和疑惑。坚持“线上+线下”联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入手,从司法为民的每一件小事做起,马鞍山法院将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司法公信力,以全新姿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满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