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动全社会共同形成保护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造生态修复基地
6月2日,当涂县法院、当涂县检察院、当涂县生态环境分局、江心乡政府在江心洲尚锦村长江岸边共同举办长江大保护司法修复基地合作协议签署暨揭牌仪式,标志着当涂段长江流域及岸线的生态保护进入多元协作新征程。
签约揭牌现场,当涂县法院、当涂县检察院、当涂县生态环境分局、江心乡政府代表就护航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当涂县法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身边鲜活的案例以案示警。编发近三年来警示意义强且社会效果好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生态环保经典案例,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严守法律红线,踊跃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该基地是长三角地区首家在江心洲设立的长江大保护司法修复基地,是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重要保护平台。系由当涂县法院发起主办,旨在通过凝聚司法、行政等多方力量,搭建框架协议、促进职能衔接、创新保护模式,推动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推进预防与打击并举,惩处与修复并重,不断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为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贡献当涂力量。
另外,市中院计划于近日联合含山县法院在褒禅山风景区共同设立马鞍山“双碳”生态司法修复林示范基地,充分利用司法修复林达到规模后形成的碳吸收生态功能,发挥林业碳中和效能,主动对接碳交易市场,实现碳中和经济转换价值,并循环利用于基地建设,以确保生态环境有效修复,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勘察回访湿地保护区
6月5日,博望区法院联合博望区检察院、博望区石臼湖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前往安徽省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石臼湖湿地,开展实地回访与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对石臼湖湿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和回访调研,确保在保护区域范围内没有违法放牧、非法捕捞、滥采野生植物等行为的出现,确保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实效性、长远性发展。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东湖村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博望法院干警以案释法,通过讲解发生在本地的典型案列:王某盗伐林木、刘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石臼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擅自放牧的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将法条与案情相结合,使民众对抽象的法条有了生动的理解,提高了民众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号召民众做环境保护的捍卫者,做绿色生活的“代言人”。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6月5日,当涂县法院、当涂县检察院、当涂县农业农村局在马鞍山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活动邀请安徽省高院审委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张红生,三级高级法官章勇,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猛生等共同参加见证。
活动现场,随着鱼袋封口被打开,活蹦乱跳的鱼苗迅速游入水中,在碧波中繁衍生息。本次活动共向长江投放了32万余尾花鲢、白鲢等鱼苗,及时补充和恢复受损水域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据悉,马鞍山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揭牌成立,是市中院联合当涂县法院成立的全省首家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此次增殖放流系当涂县法院在此开展的第三次增殖放流活动。
举办法治宣传活动
6月2日,花山区法院联合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市和平楼小学开展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推动辖区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动画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向学生宣传了环保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同学们也积极提出了自己的环保倡议。随后,同学们在环保袋上进行了绘画,并且讲解和展示了自己的环保绘画作品。
通过开展此类活动,让同学们动手创作出一件件环保作品,加深同学们对环境保护的理解与认知。
6月3日,雨山区法院联合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在滨江文化湿地公园开展2023年六五环境日暨安徽省环保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健步走打卡法律法规、国际生物多样性、六五环境日主题、全国低碳日等驿站,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工作成果。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邀请居民、环保志愿者、学生等参观环保设施开放单位,通过“请进来”答疑解惑,亲身感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环保设施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