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被告人徐海峰犯诈骗罪一案审理情况
通 告
一、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马检刑诉(202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海峰犯诈骗罪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并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二、案涉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自行协商推举4-5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期满前及时告知本院;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的,本院将按照有利于案件审理原则依法指定代表人。被害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代表人参加或者旁听庭审。
后续审理情况,本院将在本院外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各被害人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联系人:刑事审判第一庭 许茜 赵培
联系电话:0555-2370025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