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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徐海峰犯诈骗罪一案审理情况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08:50:44 打印 字号: | |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被告人徐海峰犯诈骗罪一案审理情况

通    告


一、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马检刑诉(202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海峰犯诈骗罪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并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二、案涉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自行协商推举4-5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期满前及时告知本院;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的,本院将按照有利于案件审理原则依法指定代表人。被害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代表人参加或者旁听庭审。


后续审理情况,本院将在本院外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各被害人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联系人:刑事审判第一庭   许茜  赵培

联系电话:0555-2370025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