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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被告人徐海峰犯诈骗罪一案确定诉讼代表人情况
作者:刑一庭  发布时间:2023-06-26 08:48:56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徐海峰诈骗一案,本院将于2023年6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本院现结合案涉被害人推举代表人情况,并按照有利于案件审理原则依法确定被害人代表人为:康孝安、束高祥、任本宽、胡素芬、吴阿亭。被害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加或者旁听庭审。

特此通告。

联系人:刑事审判第一庭    许茜  赵培

联系电话:0555-2370025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