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高院举行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授牌仪式,公布了首批被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马鞍山含山县法院塔岗人民法庭,当涂县法院太白人民法庭榜上有名。
近年来,马鞍山中院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入推进,主要领导多次到基层人民法庭调研,全面了解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执法办案、诉源治理、司法为民等现状,要求以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加强新时代法庭建设。制定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做到“五到位一提升”,即调解工作到位、诉调对接到位、审判职能发挥到位、法治宣传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审判质效进一步巩固提升。
党组书记、院长高锐到人民法庭调研指导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诉源治理多元共治大格局,推动完善“季度民商事万人成讼率”“无讼社区”创建平安建设考核机制,促使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平台“三进”,依托全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51个法官便民联系点(诉讼服务点),构建以“综治、便民点、网格”三位一体综合共治及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解纷和服务体系。
马鞍山法院积极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将非讼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利用基层人民法庭植根基层、贴近群众前沿阵地优势,全面发挥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中,含山县法院塔岗人民法庭,当涂县法院太白人民法庭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在融入基层治理、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不断探索发展,为“枫桥经验”注入新的精神和时代内涵,被选为典型代表。
含山县法院塔岗人民法庭工作场景
塔岗人民法庭用心用情守护当地百姓冷暖和社会安定,努力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融入网格管理,下沉诉讼服务资源。加强人民法庭与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工作联动,探索“法庭+网格”工作新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聘请27名村书记和27名五老干部担任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站建设,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诉讼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创新普法宣传,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广泛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将辖区企业、社区、学校作为法治宣传主阵地,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场次,受益群众800余人。创新宣传方式,适时推出农忙法庭、社区法庭、旅游景区法庭等一线巡回法庭,精选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建立巡回审判点3个,开展巡回审判3场次。护航旅游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围绕打造“护航旅游产业”这一特色品牌,找准服务乡村振兴切入点,开展涉旅游纠纷专业审判,成立含山县人民法院凌家滩旅游巡回审判点。探索建立“巡回审判+司法建议+调解指导”司法服务模式,妥善化解旅游矛盾纠纷,发放宣传法律手册100多份,开展巡回审判2起。
太白人民法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不断激活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新能量。探索“1+2+2”新型审判模式,开启纠纷化解“快车道”。积极探索“一名法官助理+两名省聘书记员+两名员额法官”模式,团队各司其职,有效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审判资源。2022年新收案件调撤率达76%。同时为法官“即时开庭,即开即判”创造了有利条件,大大缓解了法官办案压力,缩短审判周期,提升审判质效。“点线面”三维合力,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形成多种形式的诉讼联络“点”。邀请辖区2个社区、12个行政村工作人员担任诉讼联络员,将职能触角纵向延伸到矛盾纠纷最末端。在长江钢铁等大型企业建立联络点,定期送法进企业。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太白镇人民调解中心形成“两所一中心一法庭”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四方配备专职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分析工作、总结经验。通过邀请村干部、村代表走进法庭观摩庭审,发动群众共同调解涉本村村民诉讼案件,法官定期送法入村居等共建工作形式,着力推动村民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做优做精专业化审判。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太白法庭将院部受理的所有买卖合同案件集中管辖,形成了买卖合同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做足调解工作,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做好释明答疑,慎重启动质量鉴定、损失鉴定等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和损失。
下一步,马鞍山法院将更加努力践行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为走出新时代马鞍山高质量发展新路贡献有力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