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定分止争的“利器”,是缓和当事人矛盾、维护各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近日,市中院民一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开展调解,“情理法”交融成功调解三起矛盾较大的纠纷。
01
在“调”字上下工夫,离婚纠纷一案调解三案了
陈某与章某婚后生育一女,2022年,陈某以性格不合为由向一审法院起诉离婚,一审法院调解无果后判决双方离婚,在双方均未提交财务状况和财产具体信息的情况下,并未对财产作出分割。后章某对抚养权有异议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过程中,双方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休,双方剑拔弩张,谁都不肯妥协让步。而后,矛盾一度加剧升级,双方又陆续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父母与夫妻俩民间借贷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等诉讼。面对这起矛盾错综复杂,涉及多起纠纷的离婚“大战”,民一庭决定合并调解。承办人深知若要解开“千千结”,必得诊断好纠纷根源、修复好嫌隙,发挥调解的力量引导双方好聚好散。
承办人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稳定双方情绪,同时逐一沟通的方式让双方充分阐述内心的真实想法,最终精准捕捉到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承办人花了一番功夫梳理好财产状况,在摸清双方诉求的基础上,打出“亲情牌”,好言相劝双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及日后探视权的履行各退一步。在多次轮番调解的攻势下,夫妻双方最终解开矛盾心结,同意承办人提出的调解方案达成调解协议,另外民间借贷纠纷等三起案件撤回起诉。至此,这场离婚“拉锯战”落下了帷幕。
02
在“了”字上做文章,劳动争议案结事了
2009年,老李被某安保公司派遣至某机械公司担任门岗安保,后转入机械公司工作,直至2023年4月份退休。退休之时,老李认为机械公司未按劳动合同足额发放工资、未缴纳2009-2011年两年社保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险费,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与证据,认为员工登记表、社会保险购买申请表、市医疗生育参保个人参保证明等证据显示老李入职时间为2011年,故不存在未缴保险费,而未按合同工资足额发放差额的诉请,未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所以不予处理。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老李诉讼请求。不服气的老李当即提出上诉。
市中院民一庭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倾听双方想法和诉求,老李提出双方口头约定的入职时间、合同工资与实际签约的不一致,作为工作多年的老员工拿不到一分钱补偿,心理上无法接受。而机械公司一方表示协议约定与履行没有任何问题,老李于法无据。承办人意识到,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很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再次提起仲裁与诉讼,这无疑会牵扯双方更多精力,加深矛盾对立。在充分倾听双方想法和诉求的基础上,承办人从法律关系到老员工关怀角度进行了认真分析,以法为据、以案为例向机械公司讲清利弊。另一方面,也向老李阐明举证责任和法理关系,降低其期望值,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达成机械公司支付老李4000元经济补偿的调解协议。
03
在“和”字上求效果,继承纠纷重塑团圆和谐
老人临终前三份内容大相径庭的遗嘱,引发四名子女争夺遗产大战,法官又该如何缝合撕裂的亲情,弥补反目成仇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嫌隙?
陈老去世后,陈老的四名子女因对遗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分别提起两起诉讼“互告”,要求平均分割老人留下的银行存款、理财、房产、债权等遗产。一审法院根据提交的证据对财产分割进行了判决,随后四名子女纷纷提起上诉。市中院民一庭法官接到案件后,细心翻阅案件、耐心梳理案情,一一找四名当事人谈话,详细了解他们的想法与诉求,并努力缓和他们之间对立的情绪和剑拔弩张的气氛。虽然效果甚微,但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了该案的争议焦点,即遗产的范围。
该遵从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的效力?老人给子女的借款是赠与还是纳入分割范围?子女手中保管的款项是否计算清楚?老人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丧葬费一审为什么没有分割?法庭上,四名子女争吵不休,互不相让,谩骂推搡,在值班法警的严厉制止下才控制住了即将大打出手的事态。如此大的分歧并没有击退承办法官想要调和的想法,法官和法官助理“三管齐下”,一方负责柔和地“疏导”,从亲情和孝道引导他们放下怨怼与怒气,为即将到来的中秋团圆节增添一抹温情;一方负责认真地“普法”,讲述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了解判决与执行的相关情况;一方负责严肃地“教育批评”,批评他们罔顾亲情体面,让老人走的不安心。在反复的“情”“理”“法”交织调解下,四名子女终于放下成见,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重拾往日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