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成果,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9月27日凌晨5时,马鞍山法院充分利用中秋、国庆节前“黄金时期”,组织开展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亮剑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两级法院180余名干警奔赴执行现场,4名代表委员和2名申请执行人受邀到现场见证执行。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聚焦拖欠债务、涉民生、涉养老诈骗、涉农等重点案件,共查找被执行人166人,拘传51人,拘留10人,罚款2人,执结案件46件,执行到位金额220万余元。
市中级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市中院组织干警18名,出动警车4辆,查找被执行人10人,依法拘传4人,拘留并罚款1人,执结案件4件。
被执行人王某与某销售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经仲裁裁决由王某支付货款。因被执行人王某未履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王某始终拒不履行且不如实报告财产,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提前摸排,确定被执行人王某确切位置后立即开展行动,将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到位并对王某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作出拘留十二日、罚款1000元的决定。
含山县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含山县法院共组织干警22名,出动警车4辆,查找被执行人17人,依法拘传11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70万元。
王某与含山某运输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含山某运输公司一直声称还款,却始终未履行。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法官在其公司门口找到含山某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了解案情,王某与含山某运输公司有另案在含山县法院审理,双方在另案上有争议。承办法官迅速意识到,另案可能是双方的矛盾焦点。现场,执行法官一方面劝诫郭某尽快还钱,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了解另案案情,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下,双方就两案一并达成和解,含山某运输公司一次性支付22万元,至此,两案顺利执行完毕。该案不仅让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案结事了,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
和县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和县法院共组织干警31名,出动警车7辆,查找被执行人15人,依法拘传7人,拘留1人,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30万余元。
李某来、李某宝双方系邻居,被执行人李某宝家种植的泡桐树树冠延伸至申请执行人李某来房屋或庭院上空空间,侵害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来家的采光、通风等权益。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法院判决李某宝负有排除妨碍的义务。判决后,被执行人多次拖延执行,拒不按照生效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案涉地走访,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前,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伐除院外树枝。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再赴现场,约谈双方当事人,就和谐邻里关系、建设和美乡村对双方进行宣传倡导。
当涂县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当涂县法院共组织干警31名,出动警车9辆,查找被执行人53人,依法拘传9人,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31万余元。
黄某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人劳务费2.2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数次上门释法明理,但黄某不为所动,无奈之下便查封了黄某名下不动产。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将黄某拘传回法院,严厉告知其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黄某迫于执行威慑力,只能“乖乖”将案款全部一次性付清。
花山区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花山区法院共组织干警35名,出动警车8辆,邀请2名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查找被执行人16人,依法拘传3人,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23万余元。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曹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执行中,初期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曹某分期给付,但其在支付一部分款项后,未再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余款。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提前部署,敲响了被执行人的家门,让被执行人措手不及。将被执行人曹某传唤到院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写下承诺书,分期还款至还清止。
雨山区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雨山区法院共组织干警26名,出动警车8辆,邀请2名代表委员见证执行,依法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25万元。
申请人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为被执行人的施工项目安装水电,产生相关费用后被执行人陆续偿还部分,剩余款项经过申请人多次催要未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清偿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和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将其拘传到法院,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在得知将要被拘留后,面对铁腕执行的高压态势和司法权威,被执行人家属表示代为全部履行,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博望区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博望区法院共组织干警20余名,出动警车4辆,邀请2名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查找被执行人20人,依法拘传8人,拘留1人,罚款1人1000元,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36万余元。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年李某因办厂资金紧张向王某借款9万元,后王某起诉胜诉后,王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李某仅偿还2万余元,李某与王某就余款两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一直未按期支付。本次凌晨集中执行中,经前期摸排,执行干警前往李某家中,将正在睡梦中的李某拘传至法院。经教育,李某仍有抵触情绪,也不积极筹款还债。考虑到李某在执行过程中已经两次未按期履行和解协议,情节严重,博望区法院决定对李某处以拘留十五日,送拘留所执行,予以惩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