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勤劳、专业的调解员,让我们的纠纷得以快速化解。”原来,马鞍山中院11月7日诉前成功调解了4起破产衍生案件,“多快好省”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其中1个案件的被告在支付完最后一笔货款后,向调解员毛丽丽表示感谢。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机械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多功能液压碎石机械手两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发货安装义务,被告出具《破碎机售后服务表单》予以认可。但被告后续仅支付了合同价款15%的预付款,余款一直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因原告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原告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诉讼应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集中管辖,故原告破产管理人针对案涉余款起诉至马鞍山中院。
【调解过程与结果】
收到该案后,马鞍山中院考虑到一方当事人已有大量破产衍生诉讼正在审理中,为快速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本案先行导入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员毛丽丽先向被告邮寄了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并联系被告,了解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未付款数额,被告对原告诉请表示认可并支付了7万余元尾款,尚余30余万未付。因被告表示企业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剩余款项暂无力支付,调解一度停滞。期间,毛丽丽多次组织当事人对账,理清案件事实,为下一步调解工作做好准备。综合分析在案证据和多次沟通后,毛丽丽认为被告并非故意拖延支付,该案尚存较大调解可能性,设身处地为双方分析利弊,一面劝说原告给予被告一定信任,建议其尝试分期付款方案,并承诺法院会通过电话随访监督被告按约履行,以此打消原告顾虑;另一方面联系被告,向其释明企业从事民事活动应诚信守诺,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鼓励被告积极应对。在调解员的居中斡旋下,双方求同存异,最终确定了分期付款方案。日前,被告按约付清最后一笔余款,这起破产衍生合同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调解成效】
近年来,破产衍生诉讼数量多、增幅大,类型较集中于买卖合同纠纷、债权确认纠纷,其中,破产管理人针对未完成合同批量提起诉讼较多。破产衍生诉讼能否高效解决,影响破产企业资产清理进度,牵制着破产程序的推进和破产案件的审理。对此,马鞍山中院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前分流疏导,为纠纷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努力提升诉前解纷实效。下一步,马鞍山中院将继续深化诉源治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