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皖江晚报》第三版以《马鞍山中院 机动车线上查控平台启用 足不出院 即能完成车辆查封》为题,报道了马鞍山中院与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合作共建的机动车线上查控平台正式开通的情况。该平台的开通,极大提高了全市范围执行查控工作的精度和速度。
原文如下:
马鞍山中院
机动车线上查控平台启用
足不出院
即能完成车辆查封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功能,成功实现公安交管部门与法院业务数据交换,日前,马鞍山中院与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合作共建的机动车线上查控平台正式开通。该平台的开通,极大提高了全市范围执行查控工作的精度和速度。
马鞍山某金属制品公司因经营困难向李某借款250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却迟迟未还款,双方为此对簿公堂,法院判决该公司向李某偿还本金和利息。在执行阶段,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但该公司依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及时还款,李某遂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因该公司一度进入停业状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控,均未找到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该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在平台上查询到马鞍山某金属制品公司名下有一辆奥迪轿车,随即开展线上查封。接下来,执行法官将依托与公安执行联动机制,对该车辆进行查找扣押,及时兑现申请人李某的胜诉权益。
机动车线上查控平台打破信息、网络壁垒,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功能,成功实现公安交管部门与法院业务数据交换,执行干警足不出院即可完成对案涉车辆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