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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10:45:0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对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重要岗位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中段71号南湖宾馆(东湖店)8506房间;

(二)联系信箱设置地点:

1.江东大道中段71号南湖宾馆(东湖店)东侧外墙;

2.市中级人民法院(花山区雨山东路222号西门岗外墙);

(若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单位,再增加设置地点)

(三)举报电话:0555-3701572;

(四)举报短信:15305550703(仅接收短信);

(五)电子邮箱:swd3xczjb@163.com;

(六)通信地址(挂号信):江东大道中段71号南湖宾馆(东湖店)8503房间,市委第三巡察组收(挂号信)。

(七)通过“码上巡察”系统反映问题: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码上巡察”页面,点击“反映问题”进入相关页面,即可填写相关信息,如有相关材料可点击“添加附件”上传,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码上巡察二维码)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