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马鞍山中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锐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及加快打造长三角“白菜心”的任务部署上来,围绕省委“实现‘六个新提升’、做到‘六个当先锋’”和市委“实现‘七个新突破’、做到‘七个当先锋’”具体部署,紧扣“121”工作思路,抓实服务改革和深化自身改革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要坚持一个导向贯到底,确保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正确政治方向。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省委通过的《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马鞍山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打造长三角“白菜心”的实施意见》任务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推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引领干警切实提升素质、转变理念。
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实招实策为马鞍山改革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自觉对标对表全会精神,紧盯省委、市委全会部署的各方面改革任务,找准司法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着力点。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落实好关于打造司法服务链的工作方案,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助力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要做实“执破融合”,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加强对陷入困境但具有经营价值企业的保护和救治,在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中贡献法治之力。要健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石臼湖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深化区域司法协作,加强与上海二中院、苏州中院、嘉兴中院沟通协作,更好服务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意识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
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衡量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效。要树立改革思维,在全省、长三角乃至全国明确赶超目标、找准赶超对象、制定赶超举措、开展赶超行动。要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院庭长“阅核”机制、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制度,推动实现审判权力运行规律和审判管理规律的有机统一。要贯彻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依托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用足用好用活五种交叉执行方式,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积极融入“全网覆盖、全员融合、全程服务、多元化解”的社会治理模式,推动构造“源头预防为主、非诉解纷挺前、审理裁判断后”的分流分道分层递进解纷体系,夯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法治之基。
要坚持一股韧劲干到底,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院党组要把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作为重要职责,经常性对照检视“五问”,持续在争先进位、改革创新等方面用力,运用“七未”理念推动各项工作形成闭环。党组书记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改革抓在手上,认真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落实“三多三少”工作法,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贯通评“案”与考“人”,落实落细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全员绩效考核机制。要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将“法答网+案例库”融入审执常态,以“青年干警导师制”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四精三优”评选、办案竞赛等活动。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党的“六大纪律”融入落实到司法审判全过程、各环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新细实优良新风激发改革担当活力。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力配合好即将开展的市委巡察、省高院司法巡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