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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绘就法治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12-27 16:07:23 打印 字号: | |

2024年,马鞍山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

强化普法宣传 提升法律意识

6月3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马鞍山中院行政庭将法庭搬到了当涂县湖阳镇大邢村,巡回审理一批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调解成功。此次巡回审判邀请当地村镇工作人员、护渔员和村民共30余人旁听。

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扩大普法效果,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市中院联合当涂县法院、当涂县司法局,就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非法捕捞的危害性、违法性和法律后果,提升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非法捕捞、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马鞍山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职能作用,将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庭审搬到田间地头,架起了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普法宣传效果良好。

高效化解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现在开庭!”6月5日上午9时,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马鞍山中院民三庭巡回审判在含山县某村委会拉开帷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土地经营权纠纷。

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在庭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农地进行现场调解。审判长站在农田边,劝解双方停止争执,建议就相关补贴问题前往村委会核实,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对抗情绪,寻求化解纷争的平衡点。

在村委会内,合议庭成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 “背对背” 调解,依据农田后续种植与收割情况、诉讼成本等因素,从情、理、法多维度劝解当事人各退一步,寻求纠纷解决的平衡点。经过近4小时的庭审与调解,虽此次双方未达成一致,但合议庭决定后续联合村委会继续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推动纠纷的妥善化解。

践行枫桥经验 便利群众诉讼

4月28日下午,含山法院塔岗人民法庭在铜闸镇凌家滩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向法庭起诉称,2016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从其处借款 10万元,2017年12月双方结算后被告尚欠本金10万元及约定利息,且经多次催要未还。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围绕争议焦点,从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为当事人详细阐释法律规定与案件事理,依法依规推进案件审理进程,切实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司法服务,有效践行了 “枫桥经验”,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