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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24 15:41:22 打印 字号: | |

723日,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宗应一行来市中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锐,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源陪同调研,博望法院、当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两级法院部分环境资源审判条线干警参加座谈。座谈会由市人大副秘书长曹化根主持。

座谈会上,钟源汇报了五年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并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举措。与会人员围绕审判实践中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生态保护的协同治理等重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参加座谈的两名人大代表对生态修复的方式、劳务代偿和增殖放流的履行与监督等提出意见建议。

高锐就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工作打算。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扛起环境资源审判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以高水平的司法保护推动实现马鞍山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能动履职,围绕马鞍山新发展定位,通过区域司法协作,把马鞍山的生态名片宣传出去,以高质量司法协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案件审理、生态修复及司法宣传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见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把好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具体司法实践。

尹宗应在充分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发言后,对马鞍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有更高站位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机制体系改革的精神,要坚持以国之大者理念统领环境资源审判,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更高站位更高要求做好审判工作。二是增强审判能动性。在审判中要强化“四同”理论,树立系统性观念,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环境保护新要求。审理要主动加强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形成环境保护合力,着力解决判决生效后,生态修复的有效履行和监督管理。三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近年来,马鞍山法院在设立专门法庭、建设生态修复基地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机制创新,今后要以更高视野继续把好机制运用好,在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要丰富文化积淀、建立体系思维,提升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的专业能力。

 

责任编辑:宣教处